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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行政院函,各機關辦理各類會議及講習訓練改進原則暨補充及重申規定,「膳雜費標準」請依來文說明辦理

 因應近年物價上漲等情形,有關旨揭改進原則膳雜費報支標準自即日調整為不分官等每人每日1,000元為上限,

    所需經費請各適用機關(構)視業務實際需要,本撙節原則於年度預算相關經費支應。

 

教育部函

行政院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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