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應近年物價上漲等情形,有關旨揭改進原則膳雜費報支標準自即日調整為不分官等每人每日1,000元為上限,
所需經費請各適用機關(構)視業務實際需要,本撙節原則於年度預算相關經費支應。
教育部函
行政院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