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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重申各機關辦理會議及講習相關規定

一、依行政院112年7月25日研商強化經濟動能對策會議結論辦理。

二、為使各機關(構)充分瞭解該原則以推動業務,重申規定並例舉說明如附檔。

 

行政院重申各機關辦理會議及講習相關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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